第十一章 搬家到安城(2/3)

作品:《丧偶式婚姻的出路

家不是很远,但是却从未来过的大上海,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的稀奇。

在上海的头几年,她们每周末都约着一起出去玩,玩得次数多了,她们都知道自己最缺的就是钱。

王若蕾每个月的钱都被介绍他们出来打工的那个中间人直接打给了父母,自己除了正常在工厂里的吃喝,零用钱少的可怜。

后来大家在厂子里待得久了,岁数大一些了,姑娘们都知道了一个公开的秘密,那就是她们的工资都被中间人克扣了不少。

王若蕾提议大家一起跟厂长抗议,要求以后把工资直接给她们每个人。

但是一起出来打工的姑娘们都很胆小,她们不愿意做这种得罪厂长、中间人和父母的事情。

王若蕾气他们太不争气,就自己跑去厂长那里抗议。

厂长以后还要靠中间人,不停地给他从农村输送廉价的劳动力,当然不愿意得罪中间人。

何况他用的这些姑娘,准确意义上来说,很多其实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事情败露了,他也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王若蕾不仅没有争取到自己的利益,反而被中间人和厂长视为眼中钉。

中间人找了一个借口把王若蕾退了回去,王若蕾的父母非常生气,在家里好好教训了她。

此时的王若蕾已经18岁,她在上海都待了3年,哪里愿意再这么任凭父母摆布,她最终选择了离家出走。

这一走就音讯全无,她不跟父母联系,也不再给父母寄一分钱。

整整过了两年,直到王若馨要上初中了,她才偷偷回到老家看看弟弟妹妹。

当时王若馨住在姑姑家,她不愿意回家,待了一周的时间就走了。

她那一次回老家虽然没有回家住,但是她却约了父母在姑姑家进行了一场谈判。

王若蕾要求爸妈必须要给妹妹读完中学,如果妹妹高中成绩好,能考上大学,那也要给她读大学才行。

在王若蕾心里,对于自己没有继续读书这件事,一直觉得很遗憾。她现在虽然暂时有钱了,但是却靠得是当花瓶。

她不希望自己的妹妹也跟自己一样,被父母害得这么惨。

这些年在外地打工,王若蕾才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像她的父母那么重男轻女,那么对女儿不负责任的。

这无形中加重了她对父母的不满,对自己和妹妹的同情。

为了自己也为了妹妹,王若蕾选择回来帮王若馨争取读书的权利,毕竟家里跟自己最亲的就是妹妹。她不希望妹妹王若馨成为第二个自己。

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相亲相爱的家人,如果一定要选,那她就选妹妹王若馨。

那个时候,因为国家政策反哺农村、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他们家的农田和房屋都拆迁了,分到了钱和房子,所以条件也好多了。

再加上王若蕾因为父母没有给自己读书一直耿耿于怀,有家都不回,让父母伤透了心。

王爸爸和妈妈再也不想把二女儿也养成一个仇人,所以就欣然答应了王若蕾的提议。

王若蕾也一次性给了父母五万元,作为她培养妹妹的酬金。

王爸爸早年在安城打工,所以他就用拆迁的钱、房子和大女儿给的这笔钱把家从县里搬到了安城。

就这样,他们在安城安了家,爸爸妈妈也从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在安城找了工作。

王若馨在县里的时候成绩就非常好,小升初时也是被市重点中学一中作为优录生特别录取的。

王爸爸和妈妈对于她学习怎么样根本不关心,他们想好了会一直让她读下去,这样也算是兑现了他们跟王若蕾约定的承诺。

因为王爸爸和妈妈知道自己大女儿现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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