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冲杀(2/3)
作品:《领主咆哮》。
所以艾伦不能再忍了,他要让这个怪物知道,我虽然没你面容可怖,虽然没你体型庞大,虽然没你人人惧怕。
但是我却依旧可以高举利剑,斩你触角,刺你头颅。
可怕的不是大教皇,不是艾伯特,更不是什么异教徒讨伐军团。
最可怕的而是妥协,艾伦怕自己妥协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当无数次的妥协后,血蹄部落里不会在充满任何欢声笑语。
无论奥菲斯和他关系再好,无论有多少个朗宁特信仰动摇,无论血蹄部落打多少次教廷的脸。
艾伦知道,血蹄部落与神圣教廷,早晚会有一战。
所以他现在就要高举利剑去反击,哪怕刺不到怪物的头颅,斩不到它触角,也要让这个怪物知道,不是谁,都会惧怕你。
护教骑士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百战老兵,也更是各个军团里的精锐,甚至全都修炼出了斗气。
而斗气的存在,就是为了击败个体战斗力更强的外族,比如比蒙,比如荒原野蛮人。
拥有了斗气后,他们就可以忘记了恐惧,因为他们更加的灵活,五感更加的敏锐,攻击力也更强。
但是血蹄部落让这些护教骑士重新回忆起恐惧是何种滋味。
也让他们知道,不是所有蛮族战士都是傻乎乎的一拥而上的莽夫。
血蹄部落走的一直都是精兵的路子,极其重视外在装备的作用。
战士们装备更新之快,在圣卡西斯大陆几乎罕有先例。
一个血蹄精锐战士的标准装备,豪华的简直令人发指。
而且整套单兵装备里,哪怕是一个最细微的零件,都是出自大师之手。
几何学者樊迪大师,圣卡西斯版的物理学家野矮人米加德,十级钳工平原矮人德尼罗。
樊迪总设计,米加德改良,德尼罗亲手打造。
三个几乎没有战斗力的糟老头子,却拥有三颗最强大的大脑。
出自三人之手的装备,已经不单单是一件武器或者护甲,而是可以堪称为艺术品了,并且代表着圣卡西斯大陆兵工业的尖峰。
第三代护甲,龙鳞全身铠,命名为卡卡鲁的庇护。
由三阶火系巨龙身上毁灭友情贡献,龙鳞鳞片为主体,经过圣光系魔力元素激活后,无缝熔成全身铠,四肢与关节齿轮部位链接,内置异空间金属内衬甲,拥有极强的双抗作用,配合着蛮族抗干耐揍的好身板,适合陆战冲锋与大规模混战,防火防盗防法师。
第三代中近程距离压制武器,大力神三号便携式手.弩,可瞬间直线射出三支破魔破甲弩,一百码之内穿透五公分厚的铁板,距离敌人百码以内就可以进行火力压制,可以起到先发制人的作用,携带方便、上弩迅速、准确率高、穿透力强。
第三代防御盾,艾伦将其命名为“左手的时间”,套臂式精钢塔盾,原血蹄部落第二代装备精钢全身铠二次熔炼,去除所有杂质后,缩小体积与密度后锤炼而成,塔盾两侧四排.射击孔,米加德大师设计,独具匠心,利用空气动力学原理激发,一旦射出,可成扇形击出十二把剧毒无柄断刃,适合多人配合齐放,无死角、威力大,切割力强。
血蹄批量生产的三棱.军刺,以艾伦随身军刺为原型,平原矮人集体打造,随身携带,不忘初心保留传统外观,诚意十足独具情怀,圣卡西斯大陆近身厮杀兵器的巅峰之作,长四十七厘米,加深血槽,一旦血液随着血槽排出,肌肉收缩时无法吸住,便于下一步动作,前端设计的三棱,接触敌人后,创伤面为方形伤口,伤口各侧无法相互挤压达到止血和愈合的效果,并且无法立即包扎,只需刺入人体任何部位八厘米左右,就可以使敌人立即致命,专破魔力护盾和护体斗气,专为教廷战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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