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不是误会(2/3)

作品:《野性之旅

来了。

“老板不急,你这个当小弟的急什么?”艾弗森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那个家伙是个傻逼,你不能跟他学啊!这种傻鸟,在那些花痴骑士小说里面,根本活不过一个章节,敢在老板面前玩这手,只能说他脑残。”吉诺比利也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

这个画面其实让劫掠团的一大帮骨干分子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斯里兰卡的时候,有人就真的试图纵马飞踏曹团长,那匹行凶的马,就是乌骓。至于纵马的人,已经去给冥神大哥当小弟去了。劫掠团的人早已经准备看好戏了,他们都感觉得到,老板现在是一根炮仗,随时可能因为一点小小的火星就爆炸开来。那个骑士还算是运气好的,要是他再往前几步做这个动作,此刻估计已经变成脑震荡了……

那马背上的骑士体形也是非常夸张,如同小山一样雄壮,即便是跳下马来,估摸着也能和劫掠团当中最强壮的巨林野猪人战士或者银背猩猩武士一较高下。那个骑士有着一个圆滚滚的脑袋,即便是在冰天雪地当中,也仅仅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坎肩而已,他裸露的手臂粗壮得惊人,如同是橡木树干一样结实,肌肉上是贲起的青筋,充满了力量感,覆盖着一层浅浅的灰色汗毛,野性得彻头彻尾。

“是彼尔族的灰熊人。”斯嘉丽皱了皱眉,认出了这个骑士的身份。在南疆生活了那么多年,斯嘉丽的眼力还是非常毒辣的。生活在南疆的比蒙种族,斯嘉丽只需要一眼看过去,就能认出来。不过从斯嘉丽的表现来看,她对这个灰熊壮汉无礼的表现也并不满意。

彼尔族熊人是比蒙帝国当中非常出名的主战种族,和很多比蒙种族一样。彼尔族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谱系。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几乎每一个彼尔族的成年男子,都可以看做是战士。彼尔族在战斗天赋方面,甚至不逊色于号称比蒙帝国王者之族的莱茵族和泰格族,力量方面更是强悍。比蒙帝国又几大军户,泰格族虎人,莱茵族狮人。沃尔夫狼人,还有彼尔族熊人。即便曾经威名赫赫的熊风军团解体了,可彼尔族熊人依然是比蒙帝国当中不可忽视的巨大力量。没有彼尔族,比蒙帝国的基础都会削弱不少。

在彼尔族庞大的谱系当中,还有着几支特别强悍的分支,就连彼尔族数量最多的黑熊人分支都是难得一见的顶尖战士了。就可以想象能够在彼尔族当中号称强悍的分支会有多么可怕。而灰熊人分支。就属于这其中之一。

“马是好马,就是骑马的人,像是个傻鸟。你再搁本团长面前装逼,本团长就让你知道锅儿是铁打的……”曹团长云淡风清的还以颜色,也是完全不留情面,他才不管这里是不是这些彼尔族猛男的地盘,只要谁不给他面子,他绝对只会变本加厉的还回去。要让曹团长当那种挨了别人一记耳光还赔笑的角色,他一辈子都不会。

劫掠团的人已经不声不响的摩拳擦掌了。从他们**的眼神就可以感受得出来,这些家伙已经迫不及待要和南疆的兄弟来上一场肌肉和肌肉的激烈碰撞了。劫掠团的糙汉们都觉得理直气壮,只需要一个导火线,分分钟让这些灰熊傻鸟好看。

似乎没有想到曹团长这么嚣张,那些灰熊人面面相觑了片刻,忽然又一阵爽朗的大笑,并没有因为曹团长的话而有所生气。那一马当先的灰熊猛男一个翻身跳了下来,别看这个家伙物质粗壮,一脸的糙哥像,但是动作却敏捷异常,这么大一坨肉,落地愣是没有发出什么声响,连地面上的积雪都没有溅起来,显然也是一把好手。

“你好,皇家征贡团的团长,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孟菲斯主城的城守大队长,马克?加索尔!”那个灰熊壮汉笑嘻嘻的伸出了自己毛茸茸的大手,这家伙也是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家伙,就他现在这个谦逊的模样来看,完全想象不到刚才那么嚣张的会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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